既然球队有最高工资的限制(虽然是软限制)和最低工资的限制,那么作为球队工资的组成部分,球员的工资也有相应的限制,那就是顶薪和底薪,这两者的金额都和球员的年限有关,基本上都是打球年限越长,金额越高。
  先说顶薪,顶薪有一个标准和一个例外。标准方面有两个数值,以其中较大的那个为准。第一个标准是上一年工资的105%,第二个标准是根据球龄来计算占“顶薪工资帽”的比例,球龄在0-6年的为“顶薪工资帽”的25%,球龄在7-9年的为30%,球龄在10年以上的为35%。
  这儿需要做出一个解释,何为顶薪工资帽?顶薪工资帽和工资帽稍有不同。工资帽的计算是BRI(篮球相关收入)的44.74%,顶薪工资帽是42.14%,这是2005年劳资谈判中产生的一个改变,在2011年谈判中沿用了下来。这也就是说,以我们常说的工资帽来计算顶薪的话,需要先乘以一个系数,然后再乘以25%或者30%才行。
  如果按照42.14/44.74这个比例来计算,该系数是94.189%,但2013-14和2014-15赛季两年,这个系数分别是93.398%和93.529%,都略低于94.189%,并且两个数字也不相同。这是复杂的计算公式所导致的误差。在实际应用中,工资帽公布前可以先按照0.94189估计,数字略高(约几万美元)但不影响大局。工资帽公布后,直接采用公布的数据即可。
  在2011年签订劳资协议的时候,从2011-12赛季到2012-13赛季因为是过渡期,所以顶薪工资帽都是提前约定好的,所以顶薪也都是固定的数字,具体如下:

球龄

2011-12

2012-13

0 – 6

12,922,194

13,668,750

7 – 9

15,506,632

16,402,500

10+

18,091,071

19,136,250

  关于顶薪工资帽和工资帽的差别说明完毕,再来举例说明以下两个标准的选择。前一年工资较低的球员(比如说新秀),他们都是第二个标准较高,比如说黄蜂的埃里克-戈登,他2012年签订的就是一份顶薪合同,由于他之前一年的工资只有383万美元,105%只有402万美元,低于约定好的顶薪工资帽的25%(戈登球龄为4年),也就是1366.9万美元,所以他的顶薪就是后面的一个数字。
  但是对于那些一直拿着顶薪的球员来说,前一年工资的105%就会比通过顶薪工资帽计算要高了。火箭队2013年夏签约霍华德,他的球龄为9年,应该是约定好的顶薪工资帽的

30%,也就是1644万美元,但是他在2012-13赛季的薪水是1953.6万美元,105%是2051.3万美元,很明显后者更大,所以霍华德的顶薪就是2051.3万美元。
  以上说的是普遍标准,但是还有一个例外,那就是罗斯条款。罗斯条款是专门针对在联盟刚打满4年的球员和母队续约而设定的,可以是首轮新秀,也可以是二轮新秀或者非选秀球员。如果该球员满足一下三个条件中的任意一个,那么和母队续约时候的顶薪就可以从工资帽的25%上升到30%。
  这三个条件分别是:1,至少两次被选入联盟最佳阵容一队、二队或者三队;2,至少两次入选全明星首发阵容;3,至少一次获得联盟常规赛MVP。
  虽然说这个规则被命名为罗斯条款,因为制定规则的时候罗斯已经拿到了MVP,肯定适合这个条款。但事实上使用这个条款的第一人是杜兰特,他在2010年和雷霆提前续约,约定的是顶薪,当时还没有这个规则,但是由于杜兰特的新合同从2011年开始,此时这条规则已经启用,因此顶薪从25%升到了30%。